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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權 vz. 分權(本文摘自第五章矛盾適應力)
一方面利用集團發揮規模經濟的優勢,一方面要讓個別企業充滿個性和活力。




用理性的經營來管理非理性支配的世界,必然會有許多矛盾之處。在這裡,我介紹幾個巧妙組合這些矛盾衝突而擴大收益的企業。




旗下擁有路易威登、迪奧、嬌蘭、軒尼詩等共三十九個品牌的法國 LVMH 集團,在不損害旗下品牌的傳統與個性的前提下,達到集團的規模經濟,建構了一個合理性不會扼殺非合理性與感性的系統,二○○三年的營業額就高達一百一十九億六千兩百萬歐元。




集團的負責人阿諾( Bernard Arnault ),自法國理工大學畢業後,進入哈佛商學院主修經營學,成為財務專家。一九八四年,他收購馬瑟爾普薩克( Marcel Pussac )集團,取得旗下的迪奧公司,踏出品牌經營的第一步。自一九八七年就任 LVMH 集團主席之後,更積極合併與收購擁有優良歷史、傳統、基本顧客的高級品牌,建立了世界最大的名牌事業集團。




阿諾不以中央集權的方式支配旗下名牌,由此可以窺見他的經營智慧。




他為品牌注入最新的財務手法,也保證創意流程絕對自由。各品牌雖然同屬 LVMH 集團,但沒有失去各自的獨特性,彼此之間有很高的競爭意識,以保持對顧客的吸引力。阿諾深知傷害品牌創造力的不利影響,他曾經說:「品牌的創造力要優先考慮行銷,如果用經營意識來主導,是無法得到滿意成果的。」




集團的經營型態,在廣告宣傳、展店、人才網羅方面,可以發揮最大的效果。隨便翻閱國際航線的機上雜誌,可以看到幾十家公司的品牌廣告,但幾乎都是 LVMH 旗下的品牌。在全世界各主要機場必定有的免稅商店「 DFS 」,也是集團的一員,旗下品牌的商品一應俱全。控股公司 LVMH 則決定了各公司的財務、經營、人事、組織改造,以及策略計劃等等重要的策略。並且由各公司高層組成的委員會,調整和集團全體相關的策略,以保持集團的整體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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